代办成立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公司亦称股权式合营公司。它是由外国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儘管海外投资者利用合资方式设立外资企业的需求越来越低,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还是必须以合资方式设立。

所需文件
  • 合营各方商业注册登记文件
  • 外方银行资信证明
  • 房地产产权证或办公租赁合同
  • 法定代表人的履歷及身份证明
  • 个人股东及董事的身份证明
  • 设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合资企业的合同、公司章程
设立中外合资公司优势
  • 资源分享,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中方企业的网络及已经建立的知名品牌,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 合资可以使外国投资者利用中方企业的地理优势,合理、合法地减少各项财务支出,大大降低经营成本
  • 享受外商投资者优惠
经营范围
  • 增值税
    • 属一般纳税人的外商合资企业生产的货物出口可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 「免」即产品出口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抵」即对因生产出口产品而耗用的原材料、零件、燃料、动力的进项税额可抵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
      • 「退」即对未抵扣完的部分可予以退税
  • 中国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税率优惠
  • 对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 对经济特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阁下如欲开始办理手续, 请下载此开设公司表格,填妥后以传真或电邮形式传送给本公司即可;本公司职员会儘快联络阁下或欢迎致电本公司之客户服务热线查询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