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是指並不在註冊地進行實質業務的公司。有時也被稱爲非居民公司。近年來,一些國家和地區(例如BVI、澳門、薩摩亞、開曼等)制訂出一些特別寬鬆的稅制及稅基來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前往該地區成立離岸公司。此類公司基本不徵收任何稅項,只收年度牌照費。同時所有的國際性銀行都承認該類公司,且提供開設銀行賬戶及財務運作服務。大部分離岸公司更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上市。
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離岸公司的離岸收入不須徵收任何稅項,也不須稅務申報,而且離岸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均享有相對上高的保密權利。
- 海外離岸公司對董事及股東之資料具有高度保密性。一般而言,公眾較難取得海外離岸公司之董事及股東資料。
- 海外離岸公司最大的優點就是可以作為避稅港。
- 總括而言,成立離岸公司的用途一般在於
- 稅務策劃
- 作為控股公司
- 國際貿易
- 商業投資
- 境外上市
- 本公司能幫助閣下在以下各個離岸金融中心成立海外離岸公司:
- 英屬維爾京(BVI)群島
- 開曼群島公司
- 百慕達公司
- 文萊公司
- 馬紹爾群島公司
- 毛里求斯公司
- 尼維斯島公司
- 英屬安圭拉島
- 巴哈馬
- 薩摩亞
- 塞舌爾
閣下除了可以自由制定海外離岸公司的名稱,亦可以由本公司預先成立的海外離岸公司名單中選擇。
閣下如欲開始辦理手續, 請下載此開設公司表格,填妥後以傳真或電郵形式傳送給本公司即可;本公司職員會儘快聯絡閣下或歡迎致電本公司之客戶服務熱線查詢亦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