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行之稅制是地域來源稅體制,換句話說,政府只會對在香港從事貿易、專業或商業活動且由香港本地獲得的純利潤評稅。現時香港仍未實行徵收銷售稅、增值稅及資本利得稅等稅項。而現行稅制中根據應評稅收入課稅的只有: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
利得稅報稅表一般會在公司開始業務起計18個月後發出,如有關人士在開始經營業務後18個月後仍未接獲稅務局發出之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
報稅表可自行填妥後郵寄至稅務局,但由於一般填表人並沒有稅務上的專業知識,可能會因錯誤填報而令自己多繳稅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會漏報一些項目而觸犯稅務條例,更會遭檢控及罰款;本公司之稅務諮詢團隊具有豐富經驗,絕對能以最專業的服務滿足閣下各種稅務需要,如:
- 出任閣下之稅務代表
- 填寫及遞交各種報稅表
- 利得稅 – 法團 (BIR 51)
- 利得稅 – 法團以外的人士 (BIR 52)
- 物業稅報稅表 (BIR57)
- 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 僱主填僱員薪酬報稅表 (IR56B)
- 支付薪酬給僱員以外人士的通知書 (IR56M)
- 計算預期應繳交的稅款
- 提供稅務策劃服務,以合法方式盡量減少公司及東主應繳納的稅款
- 處理稅務局信件及其他稅務事宜
- 申請暫緩預繳稅
- 稅務覆核個案
- 申請稅務局文件複本
- 申請重新發出退稅支票
- 申請重審稅款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報稅服務的資料,及由於每宗個案情況有異,請與我們的專業稅務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